近日,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發布關于加強新建住宅小區配建電動自行車停車設施施工圖設計管理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加強新建住宅小區
配建電動自行車
停車設施施工圖設計管理的通知
吉建設〔2024〕6號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鄉建設局),長白山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局,長春新區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范區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局,梅河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各設計單位、各施工圖審查機構、各相關單位:
為規范新建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車設施的施工圖設計,滿足居民多樣化出行的停車需求,確保設計環節質量安全,現就新建住宅小區配建電動自行車停車設施施工圖設計管理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設計單位應嚴格落實規劃條件
(一)規劃已明確電動自行車停車位數量和位置的,設計單位應嚴格落實規劃條件,按照規劃要求配建電動自行車停車設施,并按要求配置充電設施的用電容量。
(二)規劃已明確電動自行車停車位的位置,未明確電動自行車數量的,設計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劃要求位置配建電動自行車停車設施,并根據項目具體情況、按照建設單位要求的數量為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預留安裝條件。
(三)規劃已明確電動自行車停車位的數量,未明確位置的,設計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劃要求數量配建電動自行車停車設施。在電動自行車停車位選址時,應滿足規劃及防火要求,劃定停放、充電和疏散通道等區域,停車設施應滿足結構、消防和用電等安全要求。
(四)規劃已明確非機動車停車位的數量和位置,未明確電動自行車占比的,設計單位應嚴格落實規劃條件,按照規劃要求配建非機動車停車設施。建設單位對電動自行車停車設施有需求的,設計單位應根據項目具體情況、按建設單位要求布置電動自行車停車位并預留充電設施的安裝條件。
二、審查機構應嚴格把關
審查機構應當加強對新建住宅小區配建非機動車停車設施的審查,確保設計單位嚴格執行規劃條件;對不執行規劃條件、不符合各項安全要求的設計文件,不予審查通過。
三、主管部門應嚴格備案
項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門在進行施工圖審查備案時,應核對設計單位是否按規劃要求配建非機動車停車設施;對不執行規劃條件、不符合各項安全要求的設計文件,不予備案。
四、加強監管
(一)各設計單位和審查機構應當對本單位設計或審查的住宅小區按規劃要求配建非機動車位情況進行自查。存在問題的,立即整改,并將設計變更文件上傳至施工圖聯審系統,同時向建設單位和項目所在地主管部門報告。
(二)各市(州)、縣(市、區)住建部門應加強對設計單位落實規劃條件的監管,對施工圖聯審系統審查合格的新建住宅小區項目加大抽查力度,如有違反規劃要求和安全要求的,依法依規對設計單位和審查機構給予行政處罰并監督整改。
(三)我廳將隨時對新建住宅小區按規劃要求配建非機動車停車設施情況進行抽查,如有違反規劃要求和安全要求的,直接向項目所在地主管部門下達《執法建議書》,并將抽查結果通報全省。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3月1日
來源: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編輯:趙明明